為保障勞務型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勞動部門近日出臺了《加強勞務型企業執行〈勞動法〉,規范工資支付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首次對勞務型企業職工的權利進行單獨強調
天成保潔市勞動部門相關負責人昨天解釋,物業管理、保潔、家政服務、人力資源(租賃)公司等勞務型企業,勞動者派出工作,其工資支付有個中轉過程,容易出現拖欠、不足額發放及逃避社保繳費等問題。一旦出現這類問題,勞務企業和勞動者實際工作單位往往互相推諉責任,讓勞動者陷入“兩不管”的處境。
為此,該《通知》明確,勞務型企業職工依法享有與實際用人單位職工同等的工資報酬、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的權利。勞務型企業指派勞動者到實際用人單位工作,應當依法與實際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明確使用勞動者的人數、勞務費用中人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部分的金額、支付標準、支付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措施并嚴格執行。
勞務型企業克扣、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加點工資或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并可責令其按照所欠勞動者工資的25%加罰經濟補償金;勞務型企業職工與勞務型企業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務型企業對工資支付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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