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督清潔工按時清潔道路、走廊、樓梯,停車場等公用地方。
二、勸喻業主于日間勿將垃圾桶或膠袋放置于走廊或樓梯等公共地方,以免影響環境衛生及堵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被棄置走廊、天臺或樓梯間,應勸喻業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若無法找到業主,就讓清潔工清理,并記錄在管理處記事本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檐篷有垃圾,應通知檐篷的主人清理。
五、如發現天臺、天井或公用地方積污水,應立即清理,以免蚊蟲孽生。難以清理的地方,可暫時淋上油渣,阻止蚊蟲繁殖,并研究處理方法。
六、如發現屬于小區的污水渠和沙井等淤塞或破爛,應迅速安排修理。
七、勸喻業主在淋花時,勿將水淋到陽臺以外,以免影響他人。
八、如有需要,應通告或口頭勸喻業主不要將垃圾拋出窗外,或將可引致淤塞的雜物投入廁盆及污水渠內。
九、如發現冷氣機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熱量、噪音,應勸喻業主從速修理,以免影響鄰居及市容衛生。若屢勸喻不聽者,則根據城管辦條例,處以罰款。
十、若上層業主的水龍頭或水管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應通知上層業主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該詳細記錄并請示上級處理。
十一、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業主,經屢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并報告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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