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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10-23 14:20:27
昨日從市環保局獲悉,省環保局、省經貿委日前下發通知,公布了2009年度應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的名單,我市11家企業名列其中。
據市環保局相關人士介紹,對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有利于促進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企業通過開展清潔生產,也可以從節能、降耗、減污、增效中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對按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評估的企業,省環保局和省經貿委將各給予1萬元補助,并在環保、技改、節能、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等專項資金使用上優先安排。
根據公布的名單,我市應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包括福建湄洲灣氯堿工業有限公司、錦興(福建)化纖紡織實業有限公司、泉州大華蓄電池有限公司、泉州信德皮革有限公司、泉州鴻盛皮革有限公司、泉州恒升皮業有限公司、泉州匯金皮業有限公司、石獅市清源印染發展有限公司、安溪煤矸石發電有限公司、福建省協盛協豐印染實業有限公司、永春宏美紙業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
通知要求,各有關企業應嚴格按照《福建省清潔生產審核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于1個月內主動向所在設區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企業簡況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2個月內啟動審核工作,1年內完成審核并及時申請評估。對拒不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或審核通不過驗收的企業,省環保局將對其進行公開曝光,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